第 73 章 喜欢_肆意承欢[年代文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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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73 章 喜欢

  林爱云在打量马家人的同时,他们的目光也全都好奇地落在了她身上。

  只见她亭亭玉立站在正厅中央,身上穿着一件得体的白衬衫和黑长裤,头发规规矩矩地盘到脑后,身高腿长,比例突出,显得比一般的北方姑娘矮不了几分。

  精致的鹅蛋脸,眉如柳叶,杏眼含水,面上带着盈盈笑意,此刻正礼貌地跟着萧城一起冲在场的长辈一个接着一个打招呼,温柔的腔调听着就令人身心舒服。

  刚结束,又开始跟同辈的年轻人相互认识,短时间也聊不了什么,只是单纯地认个脸,免得以后在外面碰到了,都不认识。

  等一轮走完,林爱云都有些口干舌燥,还没来得及喝口茶,又被主座上的老太太给喊了过去,马老太太虽然年龄大了,但是穿着和谈吐一点儿也没有老古板的意味,待人也比较和善。

  “这个是我们马家每个女孩儿都有的,收着吧,以后和萧城好好过日子,日子和气美满才是最重要的,要是这小子欺负你,我们给你做主。”马老太太推过来一个檀木盒子,光瞧着就知道不是便宜货。

  “外婆你这话说的,我像是那种会欺负媳妇儿的人?”萧城啧了一声,非常不赞同地否认。

  这话引的众人笑了又笑,气氛渐渐攀升。

  既然是都有的,又是当着所有人的面给的,那也没什么好推辞的,林爱云大大方方收下,嘴甜地道谢,又夸了几l句老太太精神气好。

  闻言,马老太太眸中的笑意真切了几l分,催促林爱云打开看看,后者不墨迹,三两下打开盒子的暗扣,露出里面的庐山真面路,要不说马家财大气粗呢,出手就是大方。

  红绸布上躺着一个玉镯子,入手温润滑腻,上面还雕刻着精美繁杂的漂亮花纹,依照林爱云前世那么多年的经验来看,这还是个价值不菲的古董,放在外面是用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。

  “谢谢外婆。”林爱云眸光亮了亮,嘴角微微上扬。

  马老太太见她虽然是从乡下来的,但是说话做事不小家子气,还是个识货的,心里仅存的一些不高兴也消散殆尽了,小辈的姻缘自有自己的造化,他们这些老骨头连萧城母亲都管不了,更别提管他了。

  身为长辈少管些有的没的,也能活得长久。

  “快坐下喝口茶,这还是你们舅舅从沪市托人带回来的西湖特产,尝尝吧。”马老太太一开口,所有人都跟训练有素地一样不约而同拿起了茶杯。

  林爱云跟着萧城屁股刚坐下,也连忙端起茶杯抿了一口,有些烫嘴,她轻轻吹了吹,才喝了一大口润润喉,刚放下,手就被萧城给牵起来了。

  “你干嘛?”她压低声音,往回抽了抽手,就见萧城不知道什么时候把手镯从盒子里拿出来了,正往她手腕上套。

  萧城挑了挑眉,满脸疑惑:“给你戴上啊。”

  “戴着干什么?万一磕坏了怎么办?”要是别的镯子,她定然不会如此小心翼翼,但这可是外婆送的,而且每个

  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女眷都有,

  万一到时候就她把弄坏了,

  她该怎么交代?岂不是辜负了老人家的一片心意。

  “镯子就是用来戴的,不是用来供着的,你要是不戴才是伤了外婆的心。”萧城像是她肚子里的蛔虫,她想些什么,他一眼就看出来了。

  话音刚落,他微微用了些力气,那镯子就跟长了腿似的,顺畅无比地直接套在了她的手腕上。

  “瞧瞧,多好看,再说了,舅妈她们都戴着呢,磕坏了再问老太太要一个就是了,又不是给不起第二个。”

  听着萧城的话,林爱云下意识地抬起手,清澈透绿的镯子衬得她的手更加纤细白皙,那是越看越挪不开眼,好半响她才转移视线朝着舅妈她们看过去,刚才没注意,现在仔细看,果不其然,她们的手腕上都戴着差不多的玉镯子。

  “那行吧。”好好保管就是了,哪有那么倒霉就会给弄坏了。

  但是戴上后,林爱云时不时就抬手看一眼,确认无碍才松口气,脸上却是喜滋滋的,瞧着是喜欢的不得了。

  将一切都尽收眼底的萧城,往上扬了扬唇角,看样子以后要往家里多买些这种漂亮首饰了,只是……

  想到之前听到的消息,他眸色一沉,没过一会儿跟林爱云打了声招呼,便起身朝着马老爷走去,俯身在他耳边低语了几l句。

  其他人只看见马老爷猛地变了脸色,紧接着就跟萧城和马老太太一起往书房所在的方向走了。

  王岚怀里抱着马朝旭,眼珠子转了转,疑惑地侧过身子,压低声音问道:“这是怎么了?”

  “我也不知道。”就坐在她旁边的林爱云,诚实地摇了摇头,随后又补充了一句,“应该是正事吧。”

  “那些事我们这种妇道人家也不懂,我只是好奇。”王岚见林爱云没有将此事放在心里,估计不是什么大事,便笑着解释了一句。

  林爱云颔首点头,随后拿出帕子给马朝旭擦了擦嘴边沾上的点心碎屑,勾唇揶揄道:“旭旭都成小花猫了。”

  马朝旭本来就是活蹦乱跳的性子,平日里胆子又大,丝毫不怕生,所以他先是不好意思地往王岚怀里躲了躲,然后见林爱云没有恶意,只是犹豫了两秒,就主动伸出了手:“漂亮嫂嫂抱。”

  听见这个稀罕的称呼,王岚诧异地张大嘴巴,自己儿子自己最清楚。

  因为他爹常年在外,一年半载才回来一次,也就这几l年在家待的时间长了些,所以她怀孕的机会少,也比别家媳妇儿晚怀孕,说一句老年得子都可以。

  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妹妹还没出生的时候,马朝旭就是家里年纪最小的晚辈,集所有宠爱于一身,被宠得无法无天了些,脾气骄纵,完全就是个混世小魔王,嘴巴随了他爹,好的时候甜的不行,不好的时候毒的不行。

  但是从来就没听过他这么喊人,看来他很喜欢这个外甥的媳妇儿。

  当然也有可能是迫于萧城的淫威,小魔王最怕的人莫过于他了,跟谁都敢发脾气,但是在萧城这个表哥面前,乖得很,让往东就往东,让往西

  就往西。

  “哈哈哈,

  快让你漂亮嫂嫂抱着。”王岚大笑出声,

  从椅子上站起来领着马朝旭往林爱云跟前一推。

  林爱云被调侃得脸一红,接住马朝旭,用了很大的劲道才将人成功抱到腿上,见他点心吃多了口渴,又细心地给他喂水。

  这一幕落在其他人眼里又是不同的感受。

  “我看你也是个喜欢孩子的,干脆和萧城趁着年轻力壮多生几l个,早点儿生个一儿半女的,家里也能再热闹热闹,还能跟我这个小女儿做个伴,不然等年龄上去了,到时候各方面精力都有些跟不上。”

  王岚眼睛笑眯成一条线,知道萧城和林爱云早在外省就办过酒席,行了夫妻之礼,这会儿说话也不避讳。

  倒是一旁默默喝水的王有芳被呛到了,咳嗽半响才缓过来,脸上浮现大片红晕。

  “没事吧?”林爱云关心地问了一句,王有芳摇摇头,毕竟是还没结婚的黄花闺女,这会儿猛地听见,还有些不好意思。

  但王岚不觉得是这么一回事,自己这个侄女的心思她也知道一些,之前没管过是因为萧城还没结婚,万事皆有可能,可现在不同了,人家媳妇儿就坐在这儿,她要是敢闹出什么幺蛾子来,她整治家风的手可不会软。

  于是王岚狠狠警告性地瞪了王有芳一眼,声音变冷:“小心点儿。”

  王有芳打了个寒颤,委屈地嘟起嘴,心里门清姑姑在想什么,但是天地可鉴,自打见了林爱云这个相见恨晚的好朋友后,她现在对萧城可是没有半分旁的想法了。

  再说了,她其实也没有那么喜欢。

  只不过是因为萧城生得实在俊气了些,京市圈子里那些男人们就没几l个能比得过他的,所以才存了些小女儿家的粉红泡泡。

  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不光她,还有很多小姐闺秀们都喜欢他好不好。

  喜欢又不一定要得到,而且,男人哪有姐妹重要,男人大把都是,依照她的容貌才华和家世,想找个优秀的如意郎君还不容易?

  但是要想找个志同道合,合得来的好朋友可就太难了。

  她王有芳才不是那种满脑子都装着情情爱爱的蠢笨女人!!!

  “知道了。”面对姑姑,王有芳还是不敢把自己的长篇大论摆出来的,她乖巧的点点头,也算表明自己的态度。

  王岚满意地点头,然后将视线重新放在林爱云身上,后者听到这类似于“催生”的言论,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,只能柔笑着道:“有这个打算。”

  “那就好,到时候让你们姨妈帮忙接生,她现在在军区医院上班,以前在国外读书,学了一手洋鬼子那边的医术,能把人肚子用刀刨开又缝上,可厉害了,是吧?晓琳。”王岚冲坐在对面的马晓琳招了招手,兴冲冲开口。

  马晓琳无奈地边走过来,边解释道:“别听你舅妈胡说,我是外科医生,又不是产科大夫,哪儿会接生孩子啊。”

  “都大差不差。”

  王岚嘿嘿一笑,丝毫不觉得窘迫,她小时候不喜欢读书,只勉强认个字就赶跑了教书先生,算是半个文盲,但是性子火辣直率,做生意很有一手,这些年把马家管得里外服帖,也是个厉害人物。

  “姨妈。”林爱云开口喊了一声,马晓琳顺势在萧城刚才坐过的位置坐下,上过战场前线的人就是不一样,自带一股肃杀之气,冷不丁这么一靠近,林爱云都感受到了莫名的压力。

  但好在马晓琳面对家人时都很和蔼,面上带笑,聊起天来一点架子都没有,相反还难得的幽默,讲起旧年往事,生动又入戏,让听的人也身临其境。

  没多久,女人们这边就打成了一片,好一阵欢声笑语。

  中午吃饭的时候,萧城他们才回来,脸色都不太好看,显得有些心事重重,但好在没一会儿就收起了那份凝重,继续和大家吃吃喝喝。

  气氛还算融洽。

  林爱云看萧城走神好几l次,不由担心地在桌下偷偷牵住他的手,后者愣了愣,转而回握住,紧紧扣住,似乎在告诉她他没事。

  可直觉告诉林爱云肯定是出什么事情了,脑海中莫名想起几l个月后的那场全国大洗牌,心跳得飞快,想着等晚上回去再旁敲侧击地聊聊,便暂时摁下了胡思乱想。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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